作者: 云華 來源: 牡丹晚報 發(fā)表時間: 2020-11-13 10:33
中國菏澤網消息(記者 云華) 為推進駕駛培訓監(jiān)管服務平臺與考試系統聯網對接,實現培訓與考試信息共享,加強培訓和考試工作銜接,11月11日,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聯合發(fā)布《關于推進駕駛培訓監(jiān)管服務平臺與考試系統聯網對接相關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相關事宜的辦理情況作出安排。
根據安排,我市對今年11月1日(含當日)之后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名受理的學員,啟動培訓學時與考試系統聯網實施數據上傳。根據學時聯網進展、學時核查比例,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向社會公示后,將視情啟動強制核查。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將根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推送的相關信息,依法依規(guī)對轄區(qū)內相關駕校作出相應處理,并函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10月31日前,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根據駕校計時培訓系統平臺和終端設備安裝等情況,按照《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山東省公安廳關于推進駕駛培訓監(jiān)管服務平臺與考試系統聯網對接工作的通知》(魯交城市〔2020〕5號)附件《駕校培訓能力核定建議計算辦法》,核定駕校每個教練車型的單車月最大培訓能力,通過培訓平臺與考試平臺共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有關信息進行審核,經向社會公示后,按核定和公示的數據受理業(yè)務。
凡當月駕校相應車型受理數量超出核定數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立即停止當月的受理業(yè)務,并將有關情況通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駕校培訓能力或資質發(fā)生變化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將及時通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屬于培訓車型、培訓能力發(fā)生變化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新的數據予以審核報名受理數量;屬于培訓資質被暫停、取消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立即停止該駕校所有報名受理業(yè)務。當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未通報數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參照上月核定數據予以審核。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建立群眾咨詢、答復、處置聯合工作機制,根據各自工作職責,組織做好聯網對接工作宣傳和群眾咨詢受理、問題答復、情況處置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時研究分析和妥善化解矛盾問題。同時,密切關注聯網對接后的輿情動向和社會效應,對出現的苗頭性、趨勢性、突發(fā)性問題,及時通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